近日士林文林苑王家強制拆除事件引起社會譁然,在各方聲援王家的壓力下,台北市長郝龍斌,都更處長林崇傑皆道歉落淚,本人實不以為然,為何經過朝野立法,且市府也顧慮那麼多的環節而遲不執法,歷經行政訴訟而不得不為的情形下遵守法律規定,奉公執法為什麼要道歉,為什麼要兩難,單就這一件都市更新的過程中可以發現一些問題,事實詳情是甚麼尚有有待研究,建商應該出面說明王家認為有瑕疵的地方及提示通知王家的相關證明,因為你使用了公權力,國人就有知道的權利,王家也必須針對是否開高價及是否真不知情自己住家必須參與都更及不知進度向大眾說明,否則應對呈現建商隱瞞詐騙住戶,住戶無辜受害,市府濫權圖利建商,引起的社會對立負最大責任。
本案大家譁然的部分是大家一直談論的的憲法要保障人民財產的責任,我想大家只看到自己想看的,卻看不到一些權力跟義務的,這就是台灣目前的民主亂像,然後在有心人士運作下整起事件變成霸道政府圖利建商,官商勾結、欺壓良民、強拆民宅的氛圍,台灣這些年來政治選邊站,不管政策好壞,大家都會為反對而反對。
台灣現在已進入開發國家,大台北更貴為首都,然而因開發較早老舊建物瓢陋,巷道狹小、停車空間嚴重不足、違規停車亂象影響消防救災安全是不容的事實, 國人生活習慣改變及因就業遷徙擠進都會地區,
如還維持舊有都市機能顯不足國人生活所需,因此改善都會居住環境刻不容緩,且對提升台灣競爭力不無影響,也是政府公部門應該做的。
個人認為台北要晉升已開發國家首都要有競爭力及漂亮的市容景觀,此必須仰賴全體國人的配合,所以身為國民有權利享受政府的福利,相對的國民也有應盡的義務,而應盡的義務造成人民的財產損失當然只能以金錢作為補償,這並不是以錢看的理論,而是為了進步唯一可使人民財產損失降至最低的方法。每一個環節都是進步的一顆小螺絲,改善台灣居住環境及市容,國人也必須改變生活習慣,這不是共產制度的舊思維,這是一個國民的權力跟義務,每個人都自私的自掃門前雪,台灣將不會是個成熟的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