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士林文林苑王家強制拆除事件引起社會譁然,在各方聲援王家的壓力下,台北市長郝龍斌,都更處長林崇傑皆道歉落淚,本人實不以為然,為何經過朝野立法,且市府也顧慮那麼多的環節而遲不執法,歷經行政訴訟而不得不為的情形下遵守法律規定,奉公執法為什麼要道歉,為什麼要兩難,單就這一件都市更新的過程中可以發現一些問題,事實詳情是甚麼尚有有待研究,建商應該出面說明王家認為有瑕疵的地方及提示通知王家的相關證明,因為你使用了公權力,國人就有知道的權利,王家也必須針對是否開高價及是否真不知情自己住家必須參與都更及不知進度向大眾說明,否則應對呈現建商隱瞞詐騙住戶,住戶無辜受害,市府濫權圖利建商,引起的社會對立負最大責任。
本案大家譁然的部分是大家一直談論的的憲法要保障人民財產的責任,我想大家只看到自己想看的,卻看不到一些權力跟義務的,這就是台灣目前的民主亂像,然後在有心人士運作下整起事件變成霸道政府圖利建商,官商勾結、欺壓良民、強拆民宅的氛圍,台灣這些年來政治選邊站,不管政策好壞,大家都會為反對而反對。